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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剑,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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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剑,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阅读数:33 时间:2025-05-15 来源:admin

  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启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此次执法检查着重对8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其中涵盖了网络餐饮、校园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预制菜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当下食品安全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记者获悉,这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的第四次执法检查。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有着“史上最严”的美誉,该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并在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在2009年、2011年和2016年开展过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聚焦“舌尖上的安全”,抓住影响法律实施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以及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重视。

  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其成员单位从最初的14个增加到了现在的24个。借助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各层级成员单位会定期进行会商、互通信息并开展联合执法。

  在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的过程中,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是如何在法治引领下实现依法监管和科学治理的呢?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指出,食品安全涉及从农田到餐桌、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关联不同主体和不同责任。从食品安全法治层面来看,无论是各主体履行自身职责,还是主体间的横向协同或纵向联动,都有配套制度支撑。例如,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需要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做好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食品安全工作。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目前我国已构建起国家、省、市、县四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三类食品安全抽检体系,覆盖了全部食品大类。

  市场监管系统在实现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对问题线索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体系检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近5年累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32万批次,累计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2.3万吨。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以原料污染、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着力解决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标签虚假标注、交付装卸运输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突出问题整治。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抽检合格率连续10年稳定在97%以上,2024年首次达到98%,今年一季度达到98.3%。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深入推进产地准出分类监管、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创新和落实,着力补齐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配套检测方法,加快推动产地环境治理和传统生产方式改造。

  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暴露出的问题,时刻牵动着每一位家长的心。

  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法将学校列为重点场所,将学生列为重点人群,设置专门条款作出规定,通过刚性约束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我国针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过多轮专项整治。教育部统计显示,目前中小学食堂“互联网 + 明厨亮灶”覆盖率提高至98.5%,70.1%的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大宗食材集中采购,57.3%的中小学校建立食材采购、进货查验等食材监管平台。

  据悉,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强化责任督学每月进校督导监督的制度化、长效化,持续督促学校加强问题整改,逐项过关。强化家长监督,推动中小学校成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全覆盖。督促每所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师生满意度测评。

  国务院食安委专家组成员苏婧表示,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助于推动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聚焦社会关切的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治理,坚持依法行政、监管为民,并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法治保障水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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