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期,农业农村部、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中国科学院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推进构建一个梯次清晰、分工协作且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将科技创新置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突出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同时,加强创新资源的统筹以及力量的组织,优化科技组织模式与创新范式,改善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提升农业科技的系统化组织水平和体系化攻关能力,从而实现高水平的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着重强调,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必须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守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定位,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秉持守正创新的原则,坚持人才引领发展。并明确了到2035年的目标,即建成运转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实现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使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位居世界前列,达成高水平的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实施意见》部署了8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的科技创新核心使命;二是加快培育和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三是优化农业科技创新的组织机制;四是建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五是提升农业科技的条件支撑能力;六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七是推动农业科技的高水平开放合作;八是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生态。
《实施意见》要求,在中央科技委的领导下,要加强农业科技工作的央地联动和部际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农业科技管理协调机制,构建农业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和省域农业科技创新效能监测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