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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怎样打造温馨“生命终点站”?

行业动态

乡村怎样打造温馨“生命终点站”?

阅读数:5 时间:2025-04-07 来源:admin

  当下,全国共有8万余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多地正积极探索节地生态安葬模式以及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这些举措不仅有效节约了土地资源,还减少了农民的殡葬费用支出,有力推动了乡村移风易俗和生态文明建设。

  “2025年3月24日下午1点40分,夏蔚镇南峪村的王姓老人入驻祥安公墓。”3月24日,在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夏蔚镇祥安公墓值班室内,闫秀满翻开登记表,认真写下最新入驻公墓的逝者信息。

  2017年,沂水县一次性建成祥安公墓等110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当年,老闫主动报名成为祥安公墓管理员。8年来,他见证了619名逝者在此安息,其中包括他自己的6名亲人。“以前,俺母亲的墓在西山头,祖父、祖母的墓在东山头。上一次坟,得爬一天的山。”老闫回忆道,“几年前,我把他们的墓位都迁到了这里,在同一排挨着。每天来打扫卫生,就能顺便一块儿看看他们。”

  死亡,是人生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民生保障的最后一节链条。据民政部统计,目前全国的8万余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和祥安公墓一样,不仅关乎民生保障,还与乡村移风易俗、生态文明建设等紧密相关。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其中,“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的提法尚属首次。从这一项部署往前追溯、往后探索,乡村安葬设施建设、运营现状如何?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各地如何结合本土情况解决资金、用地、群众思想观念等共性问题?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深入山东、湖北、浙江等地进行实地探访。

  公益性公墓的题中之意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究竟有何必要性?在沂水县四十里堡镇林家官庄村能找到答案。

  村庄东侧是当地2017年新建的公益性公墓——金銮福泽生命纪念园,一旁紧挨着村里1979年建设的老墓地。墓地入口处的标识牌上记录着两组数据:同样79.9平方米的占地面积,在公益性公墓内可建24套墓穴,而在老墓地内只能建一套墓穴,安葬两名逝者。

  林家官庄村党支部书记林立录告诉记者,老墓地里,每个坟头占地约33平方米,而且村里有每年给坟头添土的习俗,所以坟头越变越大,加上预留空间、祭拜场地和通道,1处老墓地占地接近80平方米。

  曾经,“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实问题,还伴随着沉重的殡葬支出负担。“沂水县人口共120万,每年去世人数约9000人。2017年之前,群众办一场葬礼,加上修坟、立碑等相关支出,户均要花费2.5万元左右,算下来全县每年用于殡葬的社会支出共计2亿多元。”沂水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贾文勇说。

  在此情况下,沂水县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动殡葬全免费改革。从2017年5月10日起,沂水籍在沂水去世的公民,遗体接运费、火化费、骨灰盒费、公益性墓穴和墓碑费全部免除,相关费用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

  当日,沂水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同步启动。林立录回忆,按照县里的要求,每处公墓要辐射周边10个左右的村居,符合村庄发展规划、土地规划等,严禁占用耕地和林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周边几个村的党支部书记一起选址,征求村民意见后,经民政、国土、林业、规划、财政等部门审批,公墓的位置才确定下来。2017年6月底,沂水县110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据统计,这批公墓一次性建设10万个墓穴,可满足全县居民10年的安葬需求。

  如今,沂水县的殡葬全免费改革已经推进了将近8年,县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用于殡葬服务兜底,共有7.5万户居民享受到殡葬全免费待遇,累计为群众节约丧葬费用支出18亿多元,节省土地1200多亩。

  2021年,民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学习推广山东省沂水县“惠民礼葬”改革经验做法的通知》,指出沂水县殡葬改革坚持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坚持补齐殡葬设施建设短板等经验做法,对全国各地具有启发借鉴意义。而随着全国各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的加快,社会各界对沂水县殡葬改革模式也逐渐产生不同的声音:政府全额买单的殡葬改革模式,是否具有可复制性?公益性是否完全等同于免费?

  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马金生经调研总结出我国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五种主要模式,包括政府独资建设模式、政府—农村合作建设模式、经营性公墓内划定公益性墓区模式等。“沂水县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属于政府独资建设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安葬需求,同时土地和资金投入也相对稳定,但需要政府财政实力持续保障。”马金生表示。

  “沂水县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传统殡葬观念根深蒂固,为了减轻群众经济负担、降低改革阻力,全县统一采取政府财政兜底的模式,主要目的就是争取群众的配合与支持,保障殡葬改革顺利实施。”贾文勇表示。

  在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当地农村公益性公墓采取政府主导、镇村实施的建设模式,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乡村建设资金、财政奖补和村集体自筹资金。同时,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定价,按照单墓2500元、合墓3000元的标准统一收费。“公墓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运营维护,包括绿化、设施修缮、公墓管理员的工资等支出。”谷城县民政局局长陈厚建介绍,“尽管公墓收取一定费用,但为全县群众免除了遗体接运费、遗体冷藏费、基本火化费、骨灰存放费这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人均减免1050元;再算上不必要的修墓、立碑等支出,平均下来每例可节省殡葬费用约3万元。”

  “对于何谓公益性,人们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公益性就是完全免费,这其实是一种认识误区。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运营需要一定的成本,特别是建成之后,如何长久运营下去,同时还能够为民众提供一定质量的服务,是很多公益性公墓面临的共性问题。公益的要义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事实证明,适当、合理地收取一定费用,对于公墓后期的运营与管理是有利的。”马金生表示。

  节地安葬的生态解法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口约为1.2亿。与巨大的农村潜在殡葬需求相对应的,是有限的殡葬土地资源。在保障公益性的基础上,如何更符合节地生态要求,逐渐成为各地殡葬改革中的新课题。

  来到谷城县庙滩镇喻家湾村的公益性公墓松涛园,记者远远就看到一片茂密的松树林,走近才发现松树下排列着墓穴。村党支部书记喻磊介绍,这处公墓占地3亩,目前一期建设面积1亩,投资10万元,建成了100个墓穴。“建设公墓时,我们没有砍伐一棵松树,只清理了地上的杂草和灌木。”喻磊说。对于村级公益性公墓,谷城县鼓励“1亩林地、100个墓穴、10万元投入”的建设模式,明确要求单墓位占地不超过0.3平方米、双墓位不超过0.5平方米,鼓励使用可降解墓材,充分保留原有植被,墓区绿化率达60%以上。

  林下公墓是谷城县基于自身地理条件作出的节地生态安葬模式探索。谷城县耕地面积少,境内山林多,森林覆盖率达73.49%。从2019年起,谷城县民政局联合资源规划部门,开始试点探索林下公墓模式。按照“先建园、再建绿、后建墓”的思路,谷城县先后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80处,覆盖全县所有村(社区),不仅解决了公墓建设用地紧张的问题,也盘活了闲置林地资源。同时,全县各乡镇、村庄因势就形,将墓地建设与村集体产业结合,穿插发展经济作物,建成茶园公墓、金丝黄菊公墓等,推动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综合效益最大化。

  在位于谷城县经济开发区蒋家冲村的公益性公墓芳雅园内,记者看到一排排油茶树下见缝插针地铺设着墓碑。这处公墓是在蒋家冲村集体所有的油茶园上建设而成,建设初期,墓区周边栽种了200余株油茶树苗。“建公墓和建工厂不同,这片地原来是什么样,建了公墓后还可以保持原状,甚至比原来更美观、经济效益更好。”谷城县民政局副局长尹文波表示。

  据悉,在不改变林相、林地性质、林地权属,不砍伐林木的基础上,谷城县林下公墓只需履行林业用地备案手续,与常规公益性公墓建设相比,可以大大节省建设成本,精简建设手续。“常规的公墓建设过程中,需要先将土地转化为建设用地,一亩地需要缴纳10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相关费用。此外,公墓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流程长。”谷城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负责人唐少泓表示,“相比之下,林下公墓建设只履行备案手续,不改变林地性质,首先节省了转化土地性质的成本,其次只需林业部门审批,不用在多部门之间辗转走流程。”

  2022年,湖北省民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的通知》,为林下公益性公墓备案制的推行提供了依据。谷城县林下公墓建设模式2022年底被湖北省民政厅作为丘陵地区的代表模式向全省推广。

  记者了解到,浙江、江苏、重庆、福建等多地也陆续开展了林地、草地和公益性生态安葬地复合利用试点工作,探索节地安葬的生态解法。

  尽管如此,顶层设计的滞后性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很多地方节地生态安葬模式的探索。目前,我国殡葬领域没有专门的法律,唯一一部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于1997年颁布实施。就林下公墓而言,条例中明确禁止在林地建造坟墓,与目前多地的实践探索产生错位。对此,谷城县民政局局长陈厚建坦言:“殡葬改革新情况、新变化多,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实施距今已经过去了近30年,存在滞后性。如果完全依照现有法规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难度较大。目前,各地只能通过制定地方性政策文件,以此为依据推进节地生态公墓建设。”陈厚建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推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把林下公墓等新型节地、生态殡葬模式纳入其中,为地方改革提供上位法支持。

  入土为安之外的别样选择

  船舷边,131位逝者家属将亲人的骨灰装入环保降解罐,插上鲜花后将降解罐缓缓放入大海,与亲人道别。3月2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44次海葬活动在大连黄海北部海域举行。据哈尔滨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海葬活动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自2009年推行海葬以来,已连续17年为市民提供服务,先后共有3030位逝者的骨灰撒入大海。

  从公墓落地到更加节地,再到不见墓碑、不留骨灰,更多新型的生态安葬模式开始在全国多个城市推行。2016年,民政部等9部委发布《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倡导群众选择节地型墓位和骨灰撒海、树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地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安葬模式。

  在入土为安理念根深蒂固的农村地区,这些新型安葬模式能否被农民接受呢?

  2025年3月10日下午,家住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建镇新联村的黄华(化名)与家人一起,带着父亲的骨灰盒来到新联村骨灰堂,将骨灰盒轻轻放进预订好的格位中,又在骨灰盒上撒一把红土。“我们会照顾好妈妈,您放心吧。”面向父亲的格位,黄华深深鞠躬。

  据了解,新联村骨灰堂自2023年6月投入运营,按照“单穴2400元、双穴3000元”定价,共计可容纳5000多格位。“许多村民来骨灰堂吊唁、安葬时,都会准备一些土撒到格位中,或是用塑料盒装一些泥土放到骨灰盒上,表达让逝者入土为安的寓意。”新联村骨灰堂管理员章申钟说。

  章申钟告诉记者,早在21世纪初,村里就建了公益性公墓,但因为是村里自筹自建,所以建设质量较差,加上每处墓穴要收取6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管理服务费,一些村民并不愿意进公墓。

  新联村的情况并非个例。记者从缙云县民政局获悉,该县早在2004年便开始推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全县建设了220余处公墓。然而,由于这批公益性公墓均由各村自建自管,缺乏规划,建设标准参差不齐,也没有专人管理运营,部分公墓甚至加剧了“青山白化”现象。此外,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这批公墓只够满足10年的安葬需求。

  2015年,缙云县政府规定,没有建农村公墓的村,逝者的骨灰一律寄存至县殡仪馆。缙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陈颖涛说:“全县每年火化量在3000具左右,如果不开辟新路子,公墓和殡仪馆都会面临超负荷问题。”

  面对公益性安葬设施不足的现实难题,缙云县开始思考解决出路。“2020年前后,我们到附近的新昌、永康等县市调研,发现当地早已经开始推广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相比传统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能大幅节约土地:一亩公墓大概能建设200个墓穴,但如果建设骨灰堂,一亩地可以安放3000~5000个格位。”陈颖涛说。

  2021年,缙云县民政局与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召开规划会议,委托测绘公司对全县所有公墓点进行测量拍照,划定用地红线和坐标点位,红线内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完后将不再审批,不得扩建。同时,确定全县18个乡镇共规划建设片区生态公墓(骨灰堂)54个,骨灰堂全部由县民政局负责建设管理。

  2023年至今,缙云县共有30处农村公益性骨灰堂投入运营,目前已使用格位约占总格位的1/10。“从‘入土’到‘入堂’,有些村民对此还是持观望态度,选择把骨灰暂存在县殡仪馆。应该尊重他们的想法,慢慢去做思想工作。”陈颖涛坦言。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份出台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具体实施意见,鼓励群众以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置遗体或骨灰,鼓励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和保留骨灰者等群体统一建设祭扫思念场所或网络平台,开展缅怀纪念活动,对选择树葬、花葬、骨灰深埋等安葬模式明确了奖补办法。北京、天津、辽宁、上海等地实施了骨灰撒海补贴政策,其中北京骨灰撒海补贴为4000元。上海节地小型墓已超过全市墓穴销售总量的80%。浙江自2021年起推进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均出台了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补助金额从2000元至2万元不等。

  让生命回归自然,是殡葬改革未来发展的方向。多位专家接受采访时均表示,新型生态安葬模式要在全社会得到较为广泛的认同,需要政府长期引导,在尊重传统习俗的基础上形成健康文明的殡葬文化。在乡村,节地生态安葬模式也需要党员干部带头推动。“2023年骨灰堂建成后,我马上把妈妈的骨灰盒从县殡仪馆请了回来,大概是全村第三个进骨灰堂的。”新联村党支部书记张建洋说,“虽然没有墓碑,但这里一样阳光充沛,骨灰堂下就是‘黄金土’,是块宝地。目前,在党员干部带动下,全村已有206位逝者家属陆续把亲人的骨灰存放在这里。”

  看不见的遗存更需要被看见

  2024年6月,全国首个殡葬职业本科专业获批。在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同意设置民政职业大学的函》中,明确同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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