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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履行“商渔船监管中心”职责,强化开捕后渔船安全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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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履行“商渔船监管中心”职责,强化开捕后渔船安全巡查执法

阅读数:7 时间:2025-03-19 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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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开捕后渔船渔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力达成涉渔“三无”船舶“动态清零”目标,自开渔以来,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积极行动,深入码头、登上渔船、巡查海面,持续加强休渔开捕后的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捕捞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了我市渔业生产秩序的持续稳定,保障渔民渔船顺利出海、平安返航。

进一步加强海上巡航执法工作。紧紧抓住开捕后的关键时期,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迅速召开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执法暨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执法工作总结会,同时联合东莞海警局召开滨海湾新区海洋执法协作第三季度工作会议。通过这些会议,及时总结梳理工作情况和积累的经验做法,并对下一步渔船执法监管工作重点进行科学安排部署。在此期间,执法部门持续开展海洋伏季休渔开捕后续执法巡查以及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行动,重点加大对滨海湾新区、虎门镇、长安镇、沙田镇、麻涌镇等重点海域,以及商渔船出航重点水域的巡查频率和力度。严格查处涉渔“三无”船舶、渔船进出港未按规定报备、渔船职务船员“人证不符”、配员不足或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充分利用无人机灵活、高效、覆盖范围广的优势,在重点时间段进行空中监控,以便迅速、精准地打击海上违法行为。自开捕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执法船艇19艘次、执法车辆5辆次,确保了渔船海上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

进一步强化渔船执法监管措施。为及时全面掌握开捕后渔港及渔船的安全运行状况,开捕后每日组织执法人员在新湾渔港、先锋渔港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渔港灭火设备是否按照要求进行配置,以及在港渔船的船舶证书、船舶标识、船员配备和通信导航设备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并严格落实闭环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同时,依托“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统一管理平台”系统,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巡防,实时、精准地定位每一艘渔船,并对其动态进行跟踪。自8月16日以来,共开展渔港渔船安全检查6次,检查渔船73艘次,排查并完成整改渔港渔船安全隐患2项。

进一步加大渔船安全宣传力度。在执法巡查的过程中,广泛开展渔业法律法规、渔船休渔安全常识和典型执法案例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督促船东船长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定期对渔船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维护。积极引导船主船员知法、懂法、守法,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此外,结合近期东莞辖区强对流雷暴天气、短时大风多发的实际情况,及时提醒渔民时刻保持安全警觉,确保船载北斗、AIS等通导设备处于在线状态,严格落实渔船“不安全、不出海”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时刻注意安全作业。

来源: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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