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需遵循的行为规范,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在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条例》自3月15日起开始施行,它将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开启依法保护古树名木的全新篇章。2月14日,国家林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内容以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行了介绍。
《条例》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长期实践经验上升到法规层面,强化“保护第一”的原则,突出科学保护和原地保护,对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进行全链条、全方位的严格保护,为古树名木的健康生长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条件。构建起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此压实保护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于非法采伐、移植、损害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全面追究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针对不同树龄的古树名木,在进行全面保护的基础上,规定了更具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注重管养结合。合理衔接城市、乡村古树名木的保护等级划分,允许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城市古树实行提级保护。按照全面但有区别的原则,规定了散生古树名木、古树群的普查、认定、公布程序,针对古树名木位于偏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以及古树名木保护与文物保护相关的情形,分类提出保护管理要求。
《条例》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统筹协调古树名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将人工培育、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树木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充分发挥这些人工商品林的经济效益。对于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等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古树名木,确需移植的情况,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不破坏古树名木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合理开展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据介绍,中国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从立法层级来看,《条例》是世界上首个国家层面的古树名木保护专门立法。从资源状况来看,中国是世界上古树名木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并且初步建成了国家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实现了落地上图动态管理。从保护理念来看,中国的古树名木保护理念根植于“天人合一”的文化传统,突出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坚持严格保护与文化传承、合理利用并举,是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从保护力度来看,出台了较为完备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体系,落实了严格的保护管理措施,对濒危衰弱古树名木进行抢救复壮,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织就了系统完善的保护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