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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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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阅读数:7 时间:2025-03-19 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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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东城街道举办了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暨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专题培训班。此次培训班特别邀请了市农资办业务负责人,为310多名镇村干部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律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是专门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进行规范的,它填补了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供给方面的空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以及运行管理提供了全面的依据和根本遵循。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市农资办与市委党校协同开展了专题调研。在9月初,他们提交了咨政报告《关于贯彻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新要求,完善我市农村集体股权管理制度的建议》。9月中旬,在2024年村(社区)“两委”干部“加快推动‘百千万工程’”专题研讨班上,首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了解读。

  接下来,东莞市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订《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并制定发展强村公司和农村职业经理人的指导意见。通过构建更加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实施“百千万工程”提供有力助力。

  来源:市农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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