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布一则公告,就《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建议。至此,《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正式进入市人大一审阶段。
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针对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以及堵点问题,积极借鉴上海、江苏、深圳等先进地区的法规制度,起草了《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并协同司法部门开展审查工作。今年4月底,《管理条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管理条例》将于6月进行一审。社会各界人士若有相关修改意见建议,可在6月8日前,通过邮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市农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