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东莞人大网对外发布公告,《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7月18日,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至此,《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正式进入市人大二审阶段。
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在去年起草了草案送审稿并上报市政府。今年1 – 4月,该局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审查修改工作;5 – 6月,又配合市人大农工委完成了一审工作。
从东莞市司法局网站2024年1月4日发布的《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到东莞人大立法专网5月8日发布的《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再到7月12日发布的《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来看,《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篇幅从最初的8章44条,先后调整为7章41条、7章42条,其内容在不断地优化完善。
依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安排,《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将于8月进行二审。社会各界人士若有相关意见建议,可在8月12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进行反馈。
来源:市农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