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随着中国逐步迈向世界舞台中央,错综复杂的安全威胁时刻考验着我们,许多没有硝烟的战争已然打响。
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针对我国的间谍活动不断增多,我国面临的安全风险呈现累积叠加态势。
从近年来被媒体披露的典型案例,如“打工仔成窃密工具被判10年”“大学生为境外间谍收集情报”等来看,许多间谍活动往往就在我们身边。那么,维护国家安全,我们个人能做些什么呢?
上网时,要注意信息安全保护。除了涉密计算机不能接入互联网外,更要留意个人家庭计算机和邮箱安全。在单位工作时,应做好保密工作。
对外交往中,不随意透露未公开的数据资料。与境外人员打交道的市民,更需妥善保管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事项的记录本等。
维护国家安全,若发现相关情况,举报请拨123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不能以一己私利危害国家安全,要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必要配合。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个体利益受到威胁时可向国家寻求保护。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引导公民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履行国家安全使命,让国家安全这个抽象概念转变为每个人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具象化事件。
筑牢安全防线,共护祖国安澜。
来源:新华社现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