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内容。近期,《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这三个文件陆续印发并实施,美丽中国建设“1+1+N”的实施体系正持续完善。
在生态环境部20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实施体系里的第一个“1”,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此乃统揽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举措的纲领性文件。第二个“1”,即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它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与关键支撑。“N”指的是分领域行动,既涵盖城乡建设领域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还包括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等其他重点领域。
他指出,《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聚焦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核心任务,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个层级,分级分类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力争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经过长期努力建成若干各有特色、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生态环境部等十一部门前不久联合印发了《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实施方案着重引导各城市在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这5个方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建设高品质生态社区,引导建设各类园区、厂矿企业、学校、街道等“美丽细胞”。
《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要让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区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特性更加突出、治理效能有效提升,推动50个左右的美丽城市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到2035年,城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将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美丽城市建设全覆盖。
生态环境部与相关部门近期联合印发了《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这也是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在美丽乡村领域的首个行动方案。裴晓菲表示,该实施方案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18项重要举措,致力于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据了解,“十四五”以来,农村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然而,我国村庄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南北方区域差异较大,农民群众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各不相同,农村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目前,尚有超过一半的农村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治理管控,畜禽粪污、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环境问题时有发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仍存在较大差距,是美丽中国建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力争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Ⅴ类水体。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乡政府驻地、中心村等重点村庄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Ⅴ类水体,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重现乡村“河里游泳、溪里捉鱼”的亲水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