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速补齐和美乡村基础设施方面的短板,对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谋划、申报、审核、实施以及监管等一系列活动进行科学指导与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以下简称为《导则》)。
《导则》明确要求,要对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进行科学规划,着重加强村内道路硬化、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内容、技术模式以及管护机制,集中各方力量,切实抓好并办成一批让群众能够直接感受到、体验到的实事,从而加快补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短板。
《导则》指出,基础设施建设涵盖了道路硬化、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信网络、村内公园等多个方面,其目的在于提升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人居环境整治涉及村容村貌、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领域,旨在打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环境;公共服务提升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室、幼儿园、小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满足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导则》强调,通过开展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有助于推动乡村实现全面振兴,达成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让农民群众能够在当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在建设过程中,要高度注重保护和传承乡村的传统文化,弘扬乡村的精神风貌,增强村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