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黑龙江、内蒙古、河南、吉林、新疆这5个省区的耕地面积加起来,接近全国耕地面积的40%。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2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显示,依据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地面积达到19.29亿亩。其中,黑龙江、内蒙古、河南、吉林、新疆的耕地面积均超过1亿亩。
报告表明,2023年末全国耕地面积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时相比,耕地总量增加了1120.4万亩。从布局变化方面来看,多年来持续的耕地“南减北增”态势开始转变为“南北双增”,秦岭淮河以南地区耕地净增加210.5万亩。通过对耕地布局进行优化,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要共同端稳饭碗、共同扛起责任的要求,南方省份稳妥且有序地恢复了一部分流失的优质耕地,从而减轻了北方省份在水资源和生态方面的压力,遏制了“北粮南运”不断加剧的势头。
从坡度变化情况来看,园林地往山上发展、耕地往山下转移的趋势已初步显现。全国坡度25度以上的坡耕地(不含梯田)净减少132.19万亩,2度以下耕地净增加714.7万亩。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推动与支持下,目前我国耕地保护法律体系正逐步完善。修订并实施了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首次明确了耕地利用的优先顺序,增加了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法律规定;颁布实施了黑土地保护法、粮食安全保障法,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保障人们“吃得放心”;同时加快推进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的立法进程。
报告也指出,目前我国耕地空间分布格局仍有待优化。北方地区水资源相对匮乏,过度耕种给水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此外,全国仍有4800余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不含梯田),还有相当一部分耕地位于河道、湖区、林区、牧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或者受到沙化、荒漠化、石漠化的严重影响,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未来一段时间,位于上述区域的部分耕地还需逐步进行调整或退出。